“道”的各种意义
陈鼓应/文
“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而开展的。书上所有的“道”字,符号型式虽然是同一的,但在不同章句的文字脉络中,却具有不同的义涵;(注:唐君毅在《中国哲学原论》中,将老子的“道”细分成六义:虚理之道,形上道体,道相之道,同德之道,修德之道及其生活之道,为事物及心境人格状态之道。)
有些地方,“道”是指形而上的实存者;(注:“实存”是指真实的存在。这个真实存在的“道”,具有形而上的性格,我这里所说的“形而上”的性格是指它不属于形器世界的东西,它无确切的形体,也无适切的称谓,我们无法用感官去直接接触它的存在。)有些地方,“道”是指一种规律;有些地方,“道”是指人生的一种准则、指标、或典范。因而,同是谈“道”,而义涵却不尽同。义涵虽不同,却又可以贯通起来。下面分别加以解说。
(一)实存意义的“道”
甲、“道”体的描述:
老子认为“道”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在下面三章里说得很清楚。第十四章上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第二十一章上说:道之为物,憔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第二十五章上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老子说,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话(“有物混成”),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做“道”。
为什么不知道它的名字呢?因为我们既听不见它的声音,又看不见它的形体(寂兮寥兮)。换句话说,它不是一个有具体形象的东西。管子说:“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名”是随着“形”而来的,既然“道”没有确定的形体,当然就“不可名”了。
“道”之不可名,乃是由于它的无形。为什么老子要设定“道”是无形的呢?因为如果“道”是有形的,那必定就是存在于特殊时空中的具体之物了,存在于特殊时空中的具体事物是会生灭变化的。然而在老子看来,“道”却是永久存在(“常”)的东西,所以他要肯定“道”是无形的。为什么老子又要反复声明“道”是“不可名”的呢?因为有了名,就会把它限定住了,而“道”是无限性的。通常我们用名来指称某一事物,某一事物被命名以后,就不能再称为其他的东西了,例如我们用“菊花”这个字来称呼“菊花”这个东西,既经命名以后,就不再称它为“茶花”或“蔷薇”了。由于“道”的不可限定性,所以无法用语言文字来指称它。老子在第一章的开头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真常的“道”是不可言说的,无法用概念来表达的。现在勉强地用“道”字来称呼它,只是为了方便起见。
“道”虽然没有固定的形体,虽然超越了我们感觉知觉的作用,但它却并非空无所有;“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二十一章),都说明了“道”是一个实有的存在体。老子又告诉我们,这个实有的存在体,在这宇宙间是惟一的、绝对的(万物则是杂多的、相对的),它的本身是永久常存,不会随着外物的变化而消失,也不会因外在的力量而改变,所以说:“独立而不改。”(二十五章)在这里,有些人把老子的“道”和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底斯的“存有”相比附。这是似是而非的,因为巴门尼底斯所说的“存有”,固然是指惟一的、绝对的、永存的,同时又认为它是不变不动的。但是老子的“道”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却是不断地在运动着,所以说:“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道”乃是一个变体,是一个动体,它本身是不断地在变动着的,整个宇宙万物都随着“道”而永远在“变”在“动”(任何事物在变动中都会消失熄灭,而“道”则是永远不会消失熄灭——“独立不改”的“不改”,就是指不会消失熄灭的意思)。由于“道”的变动,由是产生了天地万物。
以上是对于“道”体的描述。下面引说“道”的产生天地万物。
乙、宇宙的生成:
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这个实存体,不仅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而且天地万物还是它所创生的。下面几章都明白的说到“道”是天地万物创造的根源: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四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五十一章)
老子认为,“道”是一切存在的根源(“万物之宗”),也是一切存在的始源。“道”是自然界中最初的发动者,它具有无穷的潜在力和创造力。万物蓬勃的生长,都是“道”的潜在力之不断创发的一种表现。从万物生生不息、欣欣向荣的成长中,可以看出“道”有一种无穷的活力。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所说的“一”“二”“三”,即形容“道”的创生万物的历程;“道”一层层地向下落实,而创生万物。“道”创生万物以后,还要使万物得到培育,使万物得到成熟,使万物得到覆养(“长之育之;亭之毒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从这里看来,“道”不仅创生万物就完事了,它还要内附于万物,以畜养它们、培育它们。
老子认为“道”在品位上、在时序上都先于任何东西。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会因他物的生灭变化而有所影响。从这些角度来看,“道”是具有超越性的。从它的生长、覆育、畜养万物来看,“道”又是内在于万物的。
天地万物是由“道”所产生的。老子在第一章上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又在四十章上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可见“无”和“有”是指称“道”的。这里的“无”“有”是老子哲学的专有名词,“无”“有”似对立,而又相连续的。“无”含藏着无限未显现的生机,“无”乃蕴涵着无限之“有”的。老子用“无”“有”的别名,来表示形上的“道”向下落实而产生万物时的一个过程。
老子为什么要用“无”“有”来指称“道”呢?王弼说:“欲言无耶!两物由以成,欲言有耶!而不见其形。”(十四章注)换句话说,由于“道”之“不见其形”,所以用“无”来形容它;而这个“不见其形”的“道”却又能产生万物(“物由以成”),所以又用“有”来指称它。可见老子所说的“无”并不是等于零,只因“道”之为一种潜藏力,它在未经成为现实性时,它“隐”着了。四十一章说:“道隐无名。”这个“隐”字用以形容“道”幽隐而未形,所以不被我们所识知。因而我们既不能用感官去接触它,又不能用概念去表述它,于是老子不得已就用“无”字来作为“道”的别名。对于“道”的创生万物和蕴涵万物来说,老子又用个“有”字作为“道”的另一别名。总之,“无”“有”都是用来指称“道”的,是用来表现“道”一层层地由无形质落实到有形质的一个先后而具持续性的活动过程。(注:参看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第三三七页:“宇宙万物创生的过程,乃表明'道’由无形质以落向有形质的过程。”)
(二)规律性的“道”:
“道”体固然是无形而不可见,恍惚而不可随,但它作用于万物时,却表现了某种规律,这些规律却可作为我们人类行为的效准。因而书上,除了描述实存意义的“道”之外,许多地方所说的“道”,乃是意指规律性的“道”。
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四十章)老子认为自然界中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莫不依循着某些规律,其中的一个总规律就是“反”;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运动发展;同时,事物的运动发展总要返回到原来基始的状态。因而,“反”字可作“相反”,也可作“返回”讲(“反”即“返”)。它蕴涵了两个概念:(1)相反对立。(2)返本复初。下面依次说明。
甲、对立转化的规律:
老子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在相反对立的状态下形成的。例如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二章)人间的存在价值也是对待形成的。例如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二章)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对立面,同时因它的对立面而形成。并认为“相反相成”的作用是推动事物变化发展的力量。进一步,老子说明相反对立的状态是经常互相转化的。他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
祸福相因,这使我们想起“塞翁失马”的故事来。这段故事是说:“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ju)不能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bi大腿骨),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故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极,深不可测也。”(《淮南子·人间训》)这个故事在于说明人生过程中祸福相倚伏的情形。
普通一般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而不能进一层的透视其中隐藏着相反的可能性。因而在老子看来,祸患的事情,未始不潜藏着幸福的因素;幸福的事情,也未始不含藏着祸患的因子。这个道理,在经验世界中处处可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人处于祸患的境遇中,反倒激发他奋发的心志,使他迈向广大的途径;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人处于幸福的环境中,反倒养成他怠惰的习性,使他走向颓败的路子。世事尽如祸福相因一般地互相对立而又互相转化。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在对立的情状中反复交变着,这种反复交变的转化过程是无尽止的。老子为什么这样重视事物相反对立的状态和事物对立面的转化呢?这不外有下面几个原因:
(1)老子认为事物是在对立关系中造成的。因此观察事物不仅要观看它的正面,也应该注视它的反面(对立面),两方面都能兼顾到,才能算是对于一项事物作了全盘的了解。常人只知执守着正面的一端,然而老子则提醒大家更要从反面的关系中去把握正面的深刻涵义。
(2)老子不仅唤醒大家要从反面的关系中来观看正面,以显示正面的深刻涵义;同时他也提示大家要重视相反对立面的作用,甚至于他认为如能执守事物对立面所产生的作用当更胜于正面所显示的作用。例如在雄雌、先后、高下、有无等等的对立状态中,一般人多要逞雄、争先、登高、据有;老子却要人守雌、取后、居下、重无。老子认为守雌要胜于逞强,取后要胜于争先。他说明下是高的基础,奠基不巩固,高的就要崩塌了。他又指出“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如果没有“无”,那么“有”就不能发挥出作用来。(注:一般人都知道“有”的用处,却往往忽略了它的反面“无”的作用。在十一章,老子举了三个例子说明“无”的作用:(1)有车毂的中空,才有车的作用;(2)有器皿的中空,才有器皿的作用;(3)有门窗四壁的中空,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老子说:“有”给人便利,“无”发挥了它的作用。十一章所说的“有”“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和二章所说的“有”“无”(“有无相生”),是指现象界中的“有”“无”,是通常意义的“有”“无”,这和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有”“无”,以及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中的“有”“无”不同,第一章和四十章上的“有”“无”是超现象界中的“有”“无”,这是“道”的别名。许多谈《老》学的人,忽略了这种区别,混为一谈。)这些例子,都说明了对于反面作用的掌握比正面的作用更大。
(3)老子认为事物的发展到某种极限的程度时,就改变了原有的状况,而转变成它的反面了。这就是古语所说的“物极必反”的观念;事物达到强的顶峰、盛的极致时,也就是向下衰落的一个转折点。老子在三十六章上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这段话的意思是:“要收敛的,必定先扩张;要衰弱的,必定先强盛;要废堕的,必定先兴举;要取去的,必定先给予。这就是几先的征兆。”(注:三十六章可能是书中最受误解的一章。许多人把这段话当作权谋诈术,这真是莫大的曲解。我把它译成白话以后,原义当可确立,它分明是讲“将欲歙之,必固张之”等等情况,乃是“几先的征兆”,这是对于“物极必反”观念的说明,和所谓权谋诈术之语毫不相干。)
这段话就是对于“物极必反”观点的说明。天下的事物,势极则反,好比月之将缺,必极盈(月极盈,乃是将缺的征兆);灯之将灭,必炽明(灯炽明,乃是将灭的征兆);花之将谢,必盛开(花盛开,乃是将谢的征兆),这些都是物势的自然。了解这种“物盛必衰”的道理,对于许多事情,当可先着一步,防患于未然,也可优先掌握情势,转危为安。
关于对立转化的规律,老子说得很多,比如他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二十二章)又说:“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这都是运用“对立面转化”的规律加以说明的。老子还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认为自然的规律,减少有余用来补充不足。这也是“反”律第一义的说明。
总结上面所说,老子认为“道”表现了这种规律:它的运动和发展是向对立面的转化,亦即是朝相反方向进行着。当“道”作用于事物时,事物也依循着这个变化规律而运行着。
乙、循环运动的规律:
老子重视事物相反对立的关系和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作用。但老子哲学的归结点,却是返本复初的思想。
“返”和“复”,与“周行”同义,都是循环的意思。这是“反”的第二意义。
“反”若作“返”讲,则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即是说:“道”的运动是循环的;循环运动是“道”所表现的一种规律。关于“道”的循环运动,老子在二十五章和十六章上都说过了。他说:有物混成…周行而不殆…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
老子形容“道”时,说到“道”是“周行而不殆”的。“周”是一个圆圈,是循环的意思。“周行”即是循环运动,“周行而不殆”是说“道”的循环运动生生不息。老子在同一章(二十五章)上说:“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就是“周行而不殆”的解释。这是说:“道”是广大无边的,万物都从它出来(“大”),万物从“道”分离出来以后,周流不息地运动着(“逝”),万物的运行,越来越离开“道”了(“远”),离“道”遥远,剥极必复,又回复到原点(“反”)。这样一逝一反,就是一个“周行”。
十六章上的“复”,也是“周行”的意思。老子从万物蓬勃的生长中,看出了往复循环的道理(“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他认为纷纷纭纭的万物,最后终于各自返回到它的本根(“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在这里可以知道老子所说的“反”含有返回本根的意思。老子为什么要主张返回本根呢?本根是怎样的一种状态呢?老子认为本根就是一种虚静的状态(“归根曰静”)。在他看来,“道”是合乎自然的,虚静是自然状态的,“道”创生万物以后,万物的运动发展就越来越离开“道”了,去“道”越远,就越不合乎自然了,万物的烦扰纷争都是不合自然的表现。所以只有返回到本根,持守虚静,才体合于自然,才不起烦扰纷争。关于“虚”“静”的观念,后文再加以解说。
以上说明规律性的“道”。由“反”的概念,说明“道”和“道”所作用的事物,依循着如下的规律:(1)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运动;(2)循环运动,返回原点。
此外,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而不终日。”(二十三章)“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出于强力,一定会失败,加以把持,一定要失去)(二十九章)这些也都是自然的规律。老子说,了解自然的规律,就是知“常”(“常”是指事物变动的不变之规律),我们应依循着自然的规律去行事,如果不依循着自然的规律而轻举妄动,就会出乱子(“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三)生活准则的“道”:
形而上的“道”是我们人类的感觉知觉所不能直接接触到的。
这个不为我们所闻所见的“道”,却能落实到现象界对我们产生很大的作用。当“道”作用于各事各物时,可以显现出它的许多特性,“道”所显现的基本特性足可为我们人类行为的准则。这样,形上的“道”渐渐向下落,落实到生活的层面,作为人间行为的指标,而成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与处世的方法了。这层意义的“道”,已经脱离了形上学的色彩,犹如从浓云中降下来,平平实实地可以为我们人类所取法。
形而上的“道”,落实到物界,作用于人生,便可称它为“德”。“道”和“德”的关系是二而一的,老子以体和用的发展说明“道”和“德”的关系;“德”是“道”的作用,也是“道”的显现。混一的“道”,在创生的活动中,内化于万物,而成为各物的属性,这便是“德”,简言之,落向经验界的“道”,就是“德”。因而,形而上的“道”落实到人生的层面上,其所显现的特性而为人类所体验、所取法者,都可说是“德”的活动范围了。在这里,我们还可以把“道”和“德”作这样的一个区分;“道”是指未经渗入一丝一毫人为的自然状态,“德”是指参与了人为的因素而仍然返回到自然的状态(可见道家所说的“道德”是着重于顺任自然的一面,而全然不同于儒家所强调的伦理性的一面)。
刚才说过,落实到人生层面而作为我们生活准则的这一层次的“道”,就是“德”(书上虽然仍称为“道”,但其意义与“德”相同)。现在我们要问:这个作为人类行为所依循的“道”(即是“德”),究竟蕴涵了哪些基本的特性和基本的精神呢?老子认为凡是自然无为,致虚守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柔弱,不争,居下,取后;慈,俭,朴等观念都是“道”所表现的基本特性与精神。其中“自然无为”的观念,成为一书的中心思想,其他的重要观念都是环绕着这个观念而开展的。“自然无为”是意指顺任事物自身的状况去自由发展,而不以外在的强制力量去约束它。关于这些观念留待下文第三节中详细的引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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